您一旦为加速老化选定了测试条件,成功进行加速老化测试的两个基本准则是:
(1)总是使用一对照物,(2)一直测试到样品失效为止。
使用一对照物. 对照物就是一种与测试材料具有相似成分的材料,和样品同时对比曝晒。在老化测试中,对照物是已知耐候性的材料。您应该选择最适合您产品或材料的对照物。
使用对照物可以简化您的老化测试方案,您可以专注于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材料A是否比材料B好?当对比材料性能时,您可以以对照物作为标准,来评估新材料的性能和您产品的耐候性。
请不要尝试将测试材料与已知性能的材料在不同时间的曝晒结果进行对比。测试条件的变化会给对比测试带来风险。当对照物与测试材料在相同时间曝晒时,老化测试条件的差异带来的变化就被排除。您的对照物必须与您的测试材料并排曝晒。ASTMG141 标准,”关于非金属材料在曝晒测试中的变数”,提供了很好的关于您的老化测试中使用对照物的作用的信息。
有一点非常重要,测试中测试材料和对照物都要使用重复样品。如果测试时,每种材料您只使用一个样品,您就不能对结果进行任何统计分析,所以您就无法确信材料间的差异性的大小。使用两个重复样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三个或更多的重复样会更好。使用对照物对于您老化测试的成功非常关键。
测试进行到失效为止. 当进行一项加速老化测试时,很多人会问“我的测试要进行多长时间?”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其实很简单:您的测试一直进行到您的材料失效为止。另一种不同的办法是一直持续测试,直到测试材料和对照物间的差异令您满意为止。实际上,较好的答案是一直进行测试直到所有的材料失效为止。
下图,显示了一个典型的加速老化测试结果,即两种材料和一种对照材料同时曝晒后的结果比较。
使用对照物将测试进行到失效为止。
图中第一个重要的特征是,水平线指的是“要求性能指标”。当您要评估您的产品的耐候性时,必要的一点是要定义失效的指标。这会因被测材料和产品类型而变化。这取决于您客户对产品的期望值,或者是您产品的质保要求。
如果您的测试进行了3000 小时停下来,您能从中得到什么?回答是,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结论。无论是测试材料还是对照物,在这个时候都能很好地达到要求水平。但是,3000 小时以后的结果显示,两种测试材料和对照物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材料 A 在 4300 小时失效(低于要求水平),对照物在 5400 小时失效,材料 B 在 7100 小时失效。
要指明的是,较好在较短曝晒间隔评估您的样品,才可以确定达到失效的时间。如果您只评估了3000 或 6000 小时的结果,您可能会错误地确定材料 A 与对照物在相同时间失效。如果您在测试 5500 小时时终止测试,您或许可以得出材料 B 比对照物好的结论,但是您很难鉴别材料 B 和对照物间存在的差异的大小。
如虚线所示,材料 B 可能在 5500 小时后很快失效,那么它和对照物间的差异将相当小。另一方面,材料 B 或许需要更长的时间才会失效,它的性能和对照物间的差异可能大些。如图所示,确定材料间差异性的先进途径就是将测试一直进行到材料失效为止。
相关文章:开发出自己的“加速因子”